8月19日,我所陈宏伟律师收到法律援助当事人赠送的锦旗。
赠送锦旗的当事人吴桂香是邱家店镇东颜张村的一个贫困户,在村里散步时被邻居家的狗咬伤,面对对方的不理不睬吴桂香为了找回公道,申请了法律援助。
陈律师接到指派后,急受援对象之所急,以法律人高度负责任的精神与态度,运用专业知识,通过多种方式依法及时收集有利证据,通过诉讼抗辩压力等多种方法促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。吴桂香对陈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的感激之情无法言表,决定赠送锦旗。“为民排忧,替民解难”锦旗的内容代表了吴桂香接受法律援助最真实的心声。
我所一直致力于践行社会公益事业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以“为国家尽忠,为社会尽责,为客户尽职”的办所执业理念,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,热心帮助援助对象,受到援助对象及法律援助中心的广泛赞誉与充分肯定。